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申報材料編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高企中介”)的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開放競爭、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務市場,不斷提升全市高企申報認定通過率,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高企中介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從事高企申報材料編寫業務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二、備案材料清單
(一)2021年度宜昌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編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備案申請表;
(二)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或租賃);
(四)2020年稅務部門提供的人員社保證明復印件;
(五)2020年申報的高企清單及合同復印件(可自行屏蔽商業機密、價格等敏感信息);
(六)與縣市區、宜昌高新區科技部門簽訂的合作協議(可選)。
三、備案要求
(一)高企中介實行自愿備案并接受本市各級科技部門業務指導;
(二)每年更新公布備案的高企中介服務機構名單、業績情況,以及相關中介機構在誠信、培訓、服務等方面的負面情況;
(三)請擬申請備案的高企中介于12月10日前將備案材料報送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執行委員會辦公室(市科技局成果與創新科);
(四)高企中介備案材料及附件一式一份。上報材料均須加蓋機構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簽字承諾材料真實性。
宜昌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執行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